南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0年12月24日南陽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任命:
賈斌為南陽市人大常委會副祕書長兼辦公室主任;
徐春林為南陽市人大常委會農業農村工作委員會主任;
莊旭陽為南陽市人民代表大會教育科學文化衞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免去:
寧春士的南陽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主任職務;
朱萍的南陽市人大常委會農業農村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李明漢的南陽市城鄉一體化示範區人大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買林平的南陽市人大常委會副祕書長職務;
徐春林的南陽市人大常委會副祕書長職務;
閆新會的南陽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賈斌的南陽市人大常委會農業農村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決定任命:
司馬恆為南陽市人民政府祕書長;
張榮廣為南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
孫雲飛為南陽市司法局局長;
柴鈞為南陽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司仁銀為南陽市商務局局長;
宋超為南陽市醫療保障局局長。
決定免去:
胡云生的南陽市人民政府祕書長職務;
喬長恩的南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職務;
柴鈞的南陽市司法局局長職務;
黨長雙的南陽市交通運輸局局長職務;
葉挺碩的南陽市商務局局長職務;
桂延耀的南陽市醫療保障局局長職務。
南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2020年12月11日,社旗縣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召開第二十八次會議,補選莊旭陽為南陽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南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同意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的審查報告,確認莊旭陽的代表資格有效。
現在,南陽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實有代表642名。
現予公告。
南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0年12月24日
南陽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接受肖海有、黃玉傑辭去南陽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有關專門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的決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規定,南陽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決定:接受肖海有辭去南陽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黃玉傑辭去南陽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教育科學文化衞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的請求,並報南陽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備案。
政協第六屆南陽市委員會常務委員會任命名單
(2020年12月24日政協第六屆南陽市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任命:
桂延耀同志為市政協教科衞體委員會主任;
武磊同志為市政協辦公室主任。
平頂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平頂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0年12月24日平頂山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任命:
黃東明為平頂山市人大常委會副祕書長;
可運領為平頂山市人大常委會民族僑務外事工作委員會主任;
王向陽為平頂山市人大常委會教育科學文化衞生工作委員會副主任(正縣級)。
侯曉宏為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審判庭庭長;
祝建中為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梁振云為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劉繼揚為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
樊為民為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張小青為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
趙毅為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
郭國會為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二庭副庭長。
免去:
丁花芬的平頂山市人大常委會民族僑務外事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樊星的平頂山市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劉繼揚的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審判庭庭長職務;
梁振雲的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職務;
侯曉宏的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職務;
祝建中的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職務;
馬駿的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職務;
竇士報的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長職務;
史偉平的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郭國會的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陳亞超的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職務;
張小青的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職務;
趙毅的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張文平的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職務;
宋新亮的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一庭副庭長職務;
許道印的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李春光的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人事動向綜合南陽日報、平頂山日報